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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课堂互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0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课堂互评工作的通知

 

院办公室、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与评价指标”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强化课堂教学纪律,推进课堂教学建设与改革,营造良好的教学与学习氛围,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决定成立信息工程学院课堂互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课堂互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课堂互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雄飞

副组长:刘科元   张世军

成  员:李玉喜   白思胜   张  超   杜文强

        王玉峰   李维忠   兰文斌   张晓光

        王  亚   郭  靖   陈佳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

1、听课对象。所有有授课任务的教师。

2、听课安排。

(1)院领导:每周至少听课1次;

(2)办公室:以部门为单位每周至少听课1次;

(3)学工办:每位辅导员每两周至少听课1次;

(4)教研室:每位教师每个月至少听课1次;

(5)观摩课:根据课堂互评结果,每学期至少安排1-2次全院公开课。每个教研室提前向办公室至少报备1门课程。公开课内容可从报备的课程中随机安排,也可邀请校外有高校教育心理咨询经验的专业人员授课,也可安排校外(户外)集体拓展类活动。

3、听课内容。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

(1)教学硬件设施情况;

(2)学生学习情况;

(3)教师授课情况;

(4)其它与课堂教学有关情况。

4、听课反馈。学院每月举行一次课程互评研讨会,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优点及缺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学生学习情况等课堂整体教学效果进行汇总并研究讨论。其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学习并落实。

5、听课备案。所有人员听课之前要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听课期间据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完毕后交至办公室留存。上述两项工作不得后补。

三、注意事项

1、课堂互评内容主要适用于理论课程及实验、实训等课堂教学。

2、担任课堂教学任务的人员,如出现教学事故,按照学校相关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3、课堂互评结果和效果可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4、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5、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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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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