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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1学期2017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2

 各系: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学期2017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已取得毕业证,但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

二、毕业生重修须在取得毕业证后一年内进行

三、毕业生课程重修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到学生所在系领取重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课程重修。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得进入课堂修读课程和参加重修课程考核,否则,考核成绩无效。

四、申请重修课程中,专业课不得少于重修课程的三分之二,且每门课程在一年重修期限内只能申请一次。

五、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必须至少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医院证明),教务处批准后生效。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申请重修的学生如无故旷考,则取消重修资格。

六、学生报名重修不收取费用。重修可采取跟班学习方式,也可自修,期末参加考试,方式由学生自己选择。

七、重修课程修完后,参加课程考试,院管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其它课程由开课系安排考试。

八、重修安排

1、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

2、报名方法:学生到所在系领取并填写重修申请表→系秘书辅导学生填报重修课程→教务处审核备案。

3、课表查询:重修学生与课程所在系教学秘书联系,查询课表并根据本人所报重修课程查询上课时间和地点。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与当学年期末考试时间同步。

 

         

                     教务处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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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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